为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、就业观,普及大学生职业规划知识,传播生涯成长理念,提高大学生创新、实践和就业创业能力,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,按照《辽宁省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》(辽教通〔2023〕474号)精神,决定举办大连职业技术学院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大赛主题
筑梦青春志在四方,规划启航职引未来。
二、大赛内容
主体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,以及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。
(一)成长赛道。面向大一、大二年级学生,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,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,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。
(二)就业赛道。面向大二、大三年级学生,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,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,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、岗位要求的契合度。
(三)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。面向就业指导教师,考察课程实施效果和教师教学水平,有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三、大赛赛制
(一)大赛采用校初赛、校决赛二级赛制。
(二)校赛初赛遴选出参加校决赛的选手,校赛选拔后,按省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省复赛参赛选手。
四、赛程安排
(一)参赛报名(2023年12月15日前)。参赛选手登录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(https://zgs.chsi.com.cn),各学院大一、大二报名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70%,大三报名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30%。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。参赛选手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。
(二)校决赛(2023年12月下旬)。评审方式为现场赛,根据校决赛结果、省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省复赛选手。
五、参赛要求
(一)大赛成长、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。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。
(二)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,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,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,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、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,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(三)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工作,确保符合参赛要求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要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、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,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大赛。要以大赛为契机,促进职业生涯教育、就业指导服务、就业课程建设、指导教师培训等再提升。
(二)周密组织。要区分不同赛道,结合学科专业和学生特点,针对性做好参赛选手的赛前培训、指导培养、择优选拔等工作。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赛项沟通组织,联络人名单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招生与就业处。
(三)充分动员。要做好大赛的宣传、发动和组织工作。多渠道、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,营造浓厚的参赛氛围。大赛平台生涯闯关等功能,面向全体在校大学生开放,鼓励学院广泛动员学生参与。
联系人:刘晓燕
联系电话:0411-86419619
招生与就业处 基础教学部
2023年11月28日